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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湖北省成人高考考生须知
发布日期:2011-09-29 10:57:00 来源:湖北教育考试院

准考证打印入口

  成人高考是国家选拔人才的考试,也是考生继续深造、进一步提高专业素养的有效途径,考生必须诚信应考,服从管理,自觉维护良好考试秩序,营造护公平公正良好考试环境。考生在考前和考试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规定:

  一、考试前,考生应通过网上报名平台、现场报名确认点宣传栏、考点宣传栏及有关报纸、电视、广播、杂志等认真学习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有关成人高考的政策、规定,特别是学习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,了解考试要求,自觉遵守考试纪律,诚信应考。

  二、第一科考试前60分钟、其余各科考试50分钟前,考生凭准考证刷二代身份证进入考点。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一不可。没有二代身份证的一律不得进入考点。

  第一科考前40分钟、其余各科考前30分钟进场铃响,考生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,经所在考场的门口安检后进入考场。考生应主动配合监考员进行安检。

  开考15分钟后不准入场,考试结束前30分钟后方可交卷出考场。为确保不迟到并保持良好的考试状态,考生应提前一点时间到达考点。

  考生入场应衣着整洁,不得穿拖鞋、背心进入考场。

  三、考生入场不得携带任何物品,包括文具、手机及其它无线电通讯工具、电子存贮器等。开考后,凡带有手机及其它无线通讯工具、电子存贮器的,不管是否使用,一经查出皆以作弊论处;带有文具的,一律收缴并放置于考场“考生物品存放处”。报考高中起点本、专科的考生在参加数学科考试时,可以携带计算器进入考场并使用,所携带的计算器不得附带无线通讯功能(如移动电话、“宝典”等各类信息接收功能)、记忆存储功能,否则、按夹带作弊论处。考试期间考生不得互相借用文具、计算器等。其他科目的考试均不得携带计算器进入考场。

  四、考生入场后应尽快对号入座,入座后自觉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课桌的左上方,以便监考员核验。

  五、监考员发卷时应保持安静,不得交头接耳。领到试卷后不要急于答题,应首先浏览卷面,看科目是否正确,有无缺页、漏印、字迹不清等问题。如有问题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示意;如果没有问题,应在监考员的指导下在试卷指定的位置正确填写本人的姓名、准考证号、座位号等。不得在非指定位置填写姓名、准考证号。凡漏填、错填姓名、准考证号、座位号或填写字迹不清的答卷、答题卡将作为无效答卷处理。凡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,考生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。

  六、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,不得提前答题。

  七、客观题答题卡用2B铅笔填涂黑作答;主观题用黑色钢笔直接在试卷上作答。涂卡时应按要求将涂点涂满、涂实,否则计算机扫描不清将会影响得分。答主观题时务必书写工整、整洁,并将答案答在相应答题区域内。字迹潦草影响评阅的会影响得分;答错答题区域的不给分;答案书写在草稿纸上一律不给分。不得在答卷上书写与考试内容无关内容,否则将以在试卷上做标记论处。

  八、考试时须保持场内良好秩序。不得吸烟,不得喧哗;不得左顾右盼交头接耳,不得打手势、做暗号;不得夹带、旁窥、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;不得有其他扰乱考场秩序的行为。如遇监考员或其他考试工作查验准考证、身份证时,应予主动配合,不得拒绝。

  九、考试结束前的30分钟内方可交卷离开考场。不得在此之前交卷。

  十、考试结束铃响时,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,将试卷、答题卡、草稿纸、文具等整理好放在桌上,然后起立,待监考员回收试卷、答题卡、草稿纸、文具等并确认无误后,按监考员指令顺序离开考场。交卷后应迅速离开到警戒线外,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、谈笑、议论。
交卷离场时不得带走试卷、答题卡、草稿纸和文具。最后一科考试结束时,考生可带走自己使用的文具。

  十一、湖北省已按教育部要求建立成人高考考生诚信电子档案,考生违纪、作弊将被记入该诚信档案,供招生院校和用人单位查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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