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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湖北省成人高考考生须知
发布日期:2009-08-20 15:15:49 来源:湖北省教育考试院

    一、考试前,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平台、现场报名确认点宣传栏、考点宣传栏及有关报纸、电视、广播、杂志等认真学习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有关成人高考的政策、规定,特别是学习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,了解考试要求,自觉遵守考试纪律,诚信应考。

    二、第一科考前30分钟、其余各科考前20分钟进场铃响,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;开考15分钟后不准入场;考试结束前30分钟后方可交卷出考场。为确保不迟到并保持良好的考试状态,考生应提前一点时间到达考点。

    考生入场应衣着整洁,不得穿拖鞋、背心入考场。

    三、考生入场除携带必须的考试用品如黑色或蓝色钢笔(圆珠笔)、2B铅笔、直尺、圆规、三角板、橡皮等外,其它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。已携带的多余物品须存放在考场指定的“考生物品存放处”。严禁携带无线通讯工具进入考场。开考后,凡带有无线通讯工具的不管是否使用,一经查出皆以作弊论处。

    报考高中起点本、专科的考生在参加数学科考试时,可以携带计算器进入考场并使用,所携带的计算器不得附带无线通讯功能(如移动电话、“宝典”等各类信息接收功能等)、记忆存储功能,否则,按夹带作弊论处。考试期间考生不得互相借用计算器。

    四、考生入场后须尽快对号入座,入座后自觉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课桌的左上方,以便监考员核验。

    五、监考员发卷时应保持安静,不得交头接耳。领到试卷后不要急于答题,应首先浏览卷面,看科目是否正确,有无缺页、漏印、字迹不清等问题。如有问题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示意;如果没有问题,应在监考员的指导下在试卷指定的位置正确填写本人的姓名、准考证号、座位号等。不得在非指定位置填写姓名、准考证号。凡漏填、错填姓名、准考证号、座位号或填写字迹不清的答卷、答题卡将作为无效答卷处理。

    凡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,考生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。

    六、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,不得提前答题。

    七、客观题答题卡用2B铅笔填涂黑作答;主观题答题纸用黑色或蓝色钢笔(圆珠笔)笔在答题纸上作答。不得用铅笔、红色的笔答题。

    涂卡时应按要求将涂点涂满、涂实,否则计算机扫描不清将会影响得分。答主观题时务必书写工整、整洁,并将答案答在相应答题区域内。字迹潦草影响阅读的会影响得分;答错答题区域的不给分;答案书写在试卷或草稿纸上一律不给分。

    不得在答卷上书写与考试内容无关内容,否则将以在试卷上做标记论处。

    八、考试时须保持场内安静,不得吸烟、不得喧哗、不得左顾右盼、打手势、做暗号,不得夹带,旁窥、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。考试结束时不得将试卷、答卷、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。

    九、考试结束铃响时,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,将试卷、答题卡(纸)、草稿纸等整理好放在桌上,然后起立顺序离开考场。交卷后,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、谈笑、议论。

    十、我省已按教育部要求建立成人高考考生诚信电子档案,考生违纪、作弊将被记入该诚信档案,供招生院校和用人单位查阅。

2009湖北省成人高考考生须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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